自由講場

跳至

首頁
1

尾頁
   69


公爵府

積分: 26519


1#
發表於 18-3-17 04:37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樓主:

道理上肯定是大哥一家啦!因二哥及細佬都有名在此公屋而大嫂及兒子是無名在公屋的,住在這理是不合理的(也不合法)當然應該搬走啦?

首頁
1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