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跳至

首頁
1

尾頁
   1


公爵府

積分: 28209


1#
發表於 15-9-29 12:53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地政署職員一嘢KO港鐵職員

點解唔會有人話個地鐵職員濫權?個男人話自己係地政署做唔係重點,重點係佢真係查過紀錄嗰度係公共空間,唔屬於地鐵管轄範圍,佢係有權响嗰度唱歌,而個職員真係冇權去趕人走。個男人都講埋佢知,佢可以投訴佢阻街,噪音,報警由差人趕走,但地鐵附例係唔賦予個職員管理公共空間,所以第二個職員一出黎即刻拉佢走。根本係第一個職員唔知自己工作範圍,侵他人使用公共空間既權利。你話佢挑機?係,但佢有理有據,挑得啱!
有啲人自以為著住件制服就大晒,乜都有權管;相對地有啲人對住著制服既職員既指示不問因由順服,唔會諗下佢有冇權管。



點評

方方媽媽    發表於 15-9-29 18:10


公爵府

積分: 28209


2#
發表於 15-9-29 14:05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Quote:原帖由+milk323+於+15-09-29+發表點

原帖由 Gerard 於 15-09-29 發表
啊~明白了,有人說出重點,即是警察就有權,地鐵職員就無權,於是拍片,公開拍片,再侮辱系落人,繼而網上 ...
公義唔公義呢啲,睇對像既啫。早排法國動物團體搶流浪漢隻狗單野,咪又係放上網公審?但關係到寵物,大家既態度就唔同晒。放得上網公審就預左有兩邊聲音,冇話我幫邊個就唔公義。
我係唔支持地鐵職員架喇,你可以支持佢,但唔會改變佢冇權驅逐當時人於當時位置唱歌。公眾地方唔可以用地鐵附例管,就係咁簡單。要執法唔該搵差人。



點評

方方媽媽    發表於 15-9-29 18:07


公爵府

積分: 28209


3#
發表於 15-9-29 15:56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追了11頁只得一兩個人明這個後生仔的用意唔

原帖由 PurpleSea 於 15-09-29 發表
追了11頁只得一兩個人明這個後生仔的用意
唔知有幾多人睇過港鐵D附例呢?



...
佢地眼中搞抗爭就係廢青!條例寫乜,who cares ?
青年人去爭取自己應得權利,在上晒岸的成年人眼中,無論目的係乜,總之挑戰規則(even 呢個 case 根本唔存在挑戰)、挑戰權威,都係錯。
成龍講過句比人鬧爆的「中國人係要管的」,講真錯唔晒,但其實應該係「中國人係要管的,因為佢地鐘意」。




公爵府

積分: 28209


4#
發表於 15-9-29 16:02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本帖最後由+mrschocolate+於+15-9-29+15:0

原帖由 mrschocolate 於 15-09-29 發表
本帖最後由 mrschocolate 於 15-9-29 15:04 編輯
樂器事件令人憤怒既係職員選擇性執法,但總算有例可依,職員真係執行職務。但呢件事上,嗰位港鐵職員係冇權執法,但呢度大部分會員反而覺得個男仔挑機唔啱。





公爵府

積分: 28209


5#
發表於 15-9-29 22:59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Quote:美味+發表於+15-9-29+18:10+其他JM前

原帖由 方方媽媽 於 15-09-29 發表
同埋,係公眾地方唱歌,係咪犯法,我真係唔知.可能搵警察拉佢,最終都係無罪釋放.

...
其實係架,尤其佢地係無取酬勞,用乜野罪名告佢呢?告得入就晨早拉晒屯門公園啲歌舞團啦(呢班人仲要有人證明佢地取酬都拉唔到)




首頁
1

尾頁

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