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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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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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9-8-21 09:06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PTMCYS 於 19-8-21 13:26 編輯
canpi526 發表於 19-8-11 21:03
近呢幾個月,都充斥住政治新聞。我,80後女人一名,無小朋友,對政治一向冷感,先唔評論今次誰是誰非,相信 ...

我會跟伴侶, 家人, 平靜簡單地說幾句觀點, 他們明就明, 唔明只有沉默, 微笑, 減少破壞關係, 之後盡量不再談/減少談和看.


- 支持合法遊行/靜坐的表達, 記得2003年是做得很好很成功.


- 所有違法, 犯法的事情, 必須要定罪, 不論白衫黑衫什麼衫.... 警察教師什麼司一樣. 希望把事情中立來看.


- 如合法遊行的攪手不與違法者/行為割蓆, 不建議參加.


- 不可標籤人的名字, 增加仇恨, 如黑警黑記黑示威者等, 這樣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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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19-8-21 11:24 |顯示全部帖子
ChanPrudence 發表於 19-8-21 10:07
非常同意你的言論 (emoji)
但可惜 BK 係極藍之地!

何以你看出我的內褲是什麼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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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19-8-21 17:37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PTMCYS 於 19-8-21 17:39 編輯
city888888 發表於 19-8-18 21:26
坦白講,如果我係你老公,都會話你無知,見朋友都失禮

唔可以咁講既, 如果你係佢老公, 人家帶你去見佢朋友, 一樣可以話你失禮, 這些說話在家庭係唔可以講的, 沒完沒了, 講到天光都唔會有結論, 結果亦唔會令人滿意的.

較中立的討論, 係你的支持者犯法, 亦接受他們要受法律的制裁才是公道, 自己亦要敢於承認他們做法不對, 不然自己的說話不公道, 怎樣說服人?

當你承認支持者亦有不對, 就不會把人家標籤為"黑"了, 因為各方都有"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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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19-8-24 12:33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PTMCYS 於 19-8-24 15:40 編輯
Jagiya 發表於 19-8-24 11:54
但係,政府唔係我地啊媽,我地有比稅佢做野。 香港人先係老闆呀

若然以交稅來定政府的話事權, 概念會有問題, 如沒記錯, 香港交稅最多的百份比, 都集中係商家/權貴/有錢人等的上等人身上, 那部份中產和搵得少錢的人, 窮人等更是沒有話事權了.

如果記錯都不是重點, 我們交的稅, 是維持社會運作和民生的開支等, 公務員自己都要交稅, 如果小市民以為自己交稅就係BOSS 的想法, 未免有太自我理想主義了.

至於有C9說對政治冷感, 並不代表她們不關注時事, 係兩件事來. 如果發現家人觀點不同, 實屬不幸, 但不想破壞關係, 真的要用EQ, 智慧, 中立方向, 淡化再加時間來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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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19-8-24 18:01 |顯示全部帖子
alicego62 發表於 19-8-24 15:07
終於有人明白曠稅收的意義,交稅不等於我們變成老闆

部份人未必不明白, 只係唔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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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9-8-25 17:52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PTMCYS 於 19-8-25 19:34 編輯
IPodnano 發表於 19-8-25 00:20
是非黑白希望大家都分到,良知也希望每個人都有。
請問警察無法無天打人係咪岩呢?又請問示威者點失良知? ...

假設妳說的"是非黑白", 應該是以法例的基礎下界定吧..... 如果事件已觸犯法例, 良知只能在判刑時的起量期作考慮.

1) 示威者合法遊行和集會的表達, 是符合基本法, 完全沒有錯誤, 受到法律的保護.

2) 示威者不依已批的路線遊行, 已屬非法, 破壞公物和市民財產, 霸佔道路, 阻外其他市民使用交通工具和道路, 攜帶攻擊性武器, 攻擊執法者和市民, 恐嚇, 私刑, 禁固, 縱火, 癱瘓機場, 在紀律步隊宿舍破壞和滋擾他們的家人等, 已涉及犯法和暴力, 在這裡我只看到犯法, 看不到良知... 有沒有支持者遣責?

3) 警察打人, 像北區醫院的案件, 很明顯不對, 警方已嚴例遣責, 事件已進行司法程序, 沒有人說啱.

4) 警察無法無天打人----> 這個必須要每單案件來評論, 不可以混為一談, 不能對號入座地標籤, 建議報案調查, 記者追得咁貼, 真的應不會只流傳, 並會受理. 但若示威者的暴力升級, 令警察行動亦升級來驅趕示威者, 把拘捕疑犯的可使用武力提高, 便不是我們小市民可憑自己基本知識來判斷, 當行動升級, 他們可按照升級的指引來行動, 裡面涉專業的判斷, 關鍵在於當時定立指引的基礎和國際性的手法來作參考標準.

警監會亦提議引用多國的防暴專家來評論警方的處理手法, 這個是合理的參考. 但一段調查都需要事件完結才會開始, 市民必須要耐心等待.

按照昨晚在法國的示威, 我看見示威者的裝備沒有像香港的完善和專業, 都使法國警方發出多枚催淚彈和水炮車來驅散示威者, 並拘捕了60幾名示威者, 新聞沒有播出拘捕的過程, 不能作比較, 但相信不會乖乖自首就擒吧. 假設法國能用水炮車驅散較為標準, 是否香港應加快使用呢? 這可以避免警察和示威者的近距離衝突. 但有議員像如臨大敵的擔心使用水炮車, 那是否香港的執法還不夠法國的標準嚴厲? 這只是個假設給大家多一個角度來思考, 如有不對, 請補充.

亦希望幫到大家在家裡中立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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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19-8-25 18:14 |顯示全部帖子
joycheung801 發表於 19-8-25 15:43
淨係布袋彈/彈珠都坳到依家,佢仲係話彈珠,你話死唔死?

這個我都覺得好奇怪, 為何被什麼物件弄傷都攪咁耐, 十分耐人尋味, 爭論的疑點重重.

1/ 為何沒有醫生的公開報告?
2/ 為何沒有當時人和法律團隊出來遣責警方?
3/ 當時怎樣反彈去女傷者身體? 是否蓄意還是意外?
4/ 女傷者當時為何在場, 身上有沒有攻擊性武器等?

這些都係幫女傷者求公道, 為何沒有消息? 雖知越遲對案件越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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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9-8-26 10:01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PTMCYS 於 19-8-26 11:10 編輯
mingmama 發表於 19-8-25 01:42
認同我都覺得用父母嚟比喻唔太恰當現在的政府係完全漠視民意~睇每日四點嘅警方記者會更 ...

我諗貼主想帶出年輕人一般思想未完全成熟, 沒有真實面對過社會的人性險惡, 會比較自我理想主義, 容易受人利用, 需要先學習守規則, 從不同的角度和範疇思考, 當成熟時, 會發現與年輕時的想法未必相同, 亦會明白當年長者的苦心.

聖人言: 先修身, 齊家, 治國, 平天下, 亦有他的過中道理.

假設一個小朋友, 他雙親在他成長時期傷亡, 離異, 令他沒有適當的教導, 如果他成年後做出犯法的行為, 亦要為他自己的罪行而負責及定罪, 良心/人性化只能在定罪後作為減刑的考慮.

其實每個比喻都有不同人的解讀, 這個係自由, 知識型社會的特性, 但一切必須建基於法律的基礎內, 若然失去了, 我們就失去了以往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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