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本地非首長級人員,如已連續服務滿20年或以上,工作表現持續優良,而又從未獲得任何政府旅行獎勵,均符合資格。獎勵配額根據各局/部門符合服務年資規定的合資格人數計算,按每27名人員給予一個配額(1:27)的比率,分配到各部門。
獎勵以一次性旅行津貼,及實報實銷形式發放。獲獎人員可彈性選擇一名同行人士,領取相同的旅行津貼。據了解獲獎勵的公務員,可憑海外簽帳單據,以實報實銷方式申報旅行住宿、飲食、交通,以及機票洗費,然而「買手信」及零售物品的費用,則不可申報。
今年度預算開支近2.46億元,提供4,568組配額,供獲獎人員去旅行。獲獎人員及同行者,可使用旅行獎勵前往香港以外的任何地方旅遊,沒有特定要求。一般得獎者需在財政年度完結前,或在退休前休假完結前,使用旅行奬勵出發外遊。
對比上年度,旅行獎勵計劃的預算開支僅3,377萬元,聶德權解釋,因疫情影響,2020/21年度獲獎人員,未能在該年度出發到香港以外旅遊,政府把旅行獎勵有效期延至明年3月31日,並需將該年度的預算開支,轉入2021/22年度,以應付需求,令本年度的總預算開支涵蓋兩個年度的獎勵名額開支,較平常一般年度的開支高。
聶德權稱,公務員事務局除了向公僕提供培訓機會,亦設有多項嘉獎計劃,包括長期優良服務公費旅行獎勵計劃、激勵公務員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推動他們精益求精和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