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邊肯畀咁多錢,尤其係舊樓多老人家,邊攞到咁多錢,同埋更加無願意自己 d 辛苦錢送俾外人同埋成班法團委員。之前已經聽過,個外人係同區另一個大廈搞到班住客雞毛鴨血,阿爸唔想做第二個受害人,就同幾個相熟嘅鄰居開會組團,每家每戶拍門搵支持者,有過半數業主支持之後再搵出面其他維修公司報價,然後推翻法團,阿媽告個主席告上小額錢債,後來因為排期耐,維修已經開始,所以撤銷控訴。前後搞左 2 年,好多租客連個業主係邊都唔知,打電話都打唔通,有 d 業主就怕事,唔敢出聲。阿爸同果幾個鄰居又得閒貼「不平人申訴」係大堂,話畀所有人聽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