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ndlewin 發表於 18-5-26 07:22
本帖最後由 brindlewin 於 18-5-26 07:23 編輯
佢若有足夠內部後台,應該可以更“刁”,同個法官拍照, ...
真係越來越大鑊!據報導佢係持有香港身分證(但係唔係永久),仲有港澳通行証,究竟佢係150個內嘅名額定係専才呢?
最近,接二連三所發生嘅事,反映依家國內人士踐踏緊香港嘅
[資源]:蜂擁到大嶼山同大浪灣露營、挖蜆、法庭當景點、大媽霸佔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福利]:享用綜緩、公屋、教育、老人院甚至交通⋯⋯全部都係納稅人嘅血汗錢。
[制度]:明明寫明唔俾影相,仲去偷影然後仲將所拍嘅相送返比法庭;又可以自創法律話係法院係公開俾公眾甚至挑戰嗰法官話仲要同佢selfie。
呢啲國內人士完全冇視香港制度,自己將啲已存在嘅規則同法律用佢自己嘅利益黎「釋法」。死未!
[同情心]:街上面見到嘅假和尚、假乞丐、假傷殘以至扮死老豆都有!
97 年前真係好少好少見到,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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