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樓主:
其實婚後維持現狀住番男友名層樓最好,連支出64分就夠,唔需要加名,唔需要你幫還首期,計落條數太亂,等男家自己計,層樓有3成係男家兄弟,為乜要加你名,你想出租,咁租金都要分番3成俾男家,搬番女家住,唔會係你心中條租 金數了。不如一切維持現狀,唔需要加名,你有錢儲埋做私己就夠。你都話男友將來人工升幅會多,等佢有能力時先還首期俾父母,父母唔會追仔債的。你個心態要當4成係屋企支出,公一份婆一份,你硬要當租金供樓就會唔舒服,你諗下如無層樓,你地要同居,都係要共同俾租金出去住,呢d支出必定要並同負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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