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ijm 發表於 20-6-23 20:23
Jm應該誤會咗
大家姐本身係有公屋住
就算冇俾錢間新屋,又如何呢?
其間呢個真係要佢兩個至知道清楚喇。
我以前做義工,我親耳聽過响租置計劃中,有父母以仔名買左間屋,無幾耐,父母又以仔趕佢地走而想重新申請公屋喇,仲去到社署申冤添。
其後係佢地兩個搬出租劏房,申領綜援,由社署交租金援助同再恩恤申請公屋。
其後,房署就醒左,截左呢條路,作左改善喇。
不過,耐唔耐,呢尐家庭糾紛,又會聽到,令人唔可以咁信人喇。
呢件事,個細佬賤到出汁,唔要面就肯定架喇。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