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212 發表於 16-4-2 19:23
家姐和兇手係中學同學,兇手畢業後考警察,但2年後無做,報道話係比警隊革職,另一說法係女友唔鍾意,但我信前者居多,應該兇手份人本身有問題先會比人革職。
而2姊妹媽媽一早就唔鍾意兇手同個女拍拖,之後女仔爸爸因死左,兇手為喪禮出心出力而令關係好轉,仲搬埋去女仔屋企住。
2個月後細妹投訴兇手好嘈阻住溫書,兇手聽後摳打細妹,牙齒都甩掉。兇手終於搬走左。
有一日兇手去女仔屋企要求復合,女仔斷然不會原諒佢,報警後兇手對住警察,喊左一個鍾叫女仔原諒,之後襯警察走左又返去女仔屋企,女仔媽咪打比兇手父母,過黎勸阻,兇手跟住落一層樓小便,女仔媽咪開門同男子父母講,話兇手有精神病要就醫,點知兇手突然走前用刀要挾女仔媽咪,叫2姊妹開門,媽咪叫佢地唔好開,但最終都開左。兇手即一野插向家姐,細妹想幫手亦比兇手插死,媽咪就重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