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ee012 發表於 19-10-30 22:08
最後點解離婚?
1.你前夫覺得同心中的 expectation 唔同所以要離婚
我前夫就覺得我唔生(我係因為佢養唔起而唔生住),如果冇小朋友就同佢心中的 expectation 唔同所以要離婚。
2. 你因為唔鍾意個前夫送禮物畀另一個女仔而出聲。他要離婚。
我係自己一個人搵錢養起我前夫同子女,我父母,最後我前夫媽媽都養埋。我前夫做家庭主夫。成頭家,財政,家政,教女,我前夫做曬老世,我完全無影響力。我好想佢會發放D吸引力來吸引另外一個女仔可以如我咁待佢,我可以鬆身,我可以做家庭主婦,過我理想既婚姻生活,但一直以來,佢一個鍾意佢既女仔,願意好似我咁為佢付出的女仔都冇。我在我前夫當主的家住得好情緒低落,身體與精神都衰退了。生完三個都冇得休養,冇得保養好身體。如果我再唔搬離我前夫掌管的家,再繼續捱落去我好快會變成廢人,精神崩潰。好在遇上我現在的先生有能力在我前夫隔離買間屋畀我搬入去住。
3. 你想在你父母家坐多陣,你前夫唔鍾意,唔開心又話要離婚。
我父母擺明對我前夫十分不滿,對住我前夫就黑口黑面,兜口兜面粗暴鬧我前夫。我要另外買開一個單位搬我父母出去獨立居住,額外花費多一筆生活費養我父母,好讓大家日子有安寧。當我現在的先生養到我同埋我父母,我唔使再為生計而勞碌賺錢,終於有條件留家休養把身子,情緒調理好,我父母死得瞑目。我將我所有的谷種畀曬我前夫繼續養埋D女到大學畢業同養我前夫過世。我先生話如果我前夫使曬我D錢都為養得完我D女,我先生唔會見佢地做露宿者而不救。
我前夫常話我兩係錯配,當初唔應該結婚。
Love is when the other person’s happi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your own ~ H. Jackson Br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