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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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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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2-9-28 14:43 |只看該作者
係咪等於犯法?個呀媽仲係做差人。。。


子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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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2-9-28 15:04 |只看該作者
有趣嘅視角!


男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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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2-9-28 15:11 |只看該作者
犯法.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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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2-9-28 15:17 |只看該作者
honeydeer 發表於 22-9-28 14:43
係咪等於犯法?個呀媽仲係做差人。。。
其實好似好多人誤解左, 好似係話"無話唔可以獨自在家", 但係如果個未滿14歲既兒童獨自己在家就會變成"疏忽照顧"罪.

呢個係我之前睇過一個節目既解釋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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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2-9-28 15:48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我比較在意
個香港好似得番2個警察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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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媽媽勳章


6#
發表於 22-9-28 15:53 |只看該作者
D..D 發表於 22-9-28 15:48
我比較在意
個香港好似得番2個警察

每套講警察既戲都係同一班警察做返 d案件架啦,唔係邊有戲做呀!

戲中俊仔好似係16歲,即係可以獨留家中的


男爵府

積分: 8244


7#
發表於 22-9-28 16:04 |只看該作者
iwff 發表於 22-9-28 15:53
每套講警察既戲都係同一班警察做返 d案件架啦,唔係邊有戲做呀!

戲中俊仔好似係16歲,即係可以獨留家中 ...

俊仔14歲呀


子爵府

積分: 10346


8#
發表於 22-9-28 16:10 |只看該作者
幾反映到現實


翡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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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2-9-28 16:14 |只看該作者
首先,法例係無獨留兒童在家罪,
而係疏忽照顧兒童,
16歲以下,有足夠自理能力,支援,係無嚴禁唔可以獨留在家,
但假若發生意外,照顧者就會被告,
至於告唔告得入,就要睇法官點判

先了解清楚法例


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

27.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

(1)任何超過16歲而對不足該年歲的任何兒童或少年人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該兒童或少年人,或導致、促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包括視力、聽覺的損害或喪失,肢體、身體器官的傷損殘缺,或精神錯亂),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 ——  (由1991年第50號第4條修訂)

(a)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或  (由1950年第22號附表修訂;由1995年第68號第51條修訂)

(b)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3年,  (由1995年第68號第51條修訂)
而就本條而言,凡超過16歲而對不足該年歲的任何兒童或少年人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父母或其他人,如沒有為該兒童或少年人提供足夠的食物、衣物或住宿,或如本身不能以其他方式提供該等食物、衣物或住宿,卻明知及故意不採取步驟,向負責提供衣食住予有需要的兒童或少年人的主管當局、社團或機構取得此等供給,即當作忽略該兒童或少年人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的健康受損害。

(2)即使受到實際苦楚或健康損害的情況或可能性已因另一人的行動而消除,犯本條所訂罪行的人,仍可循公訴程序予以定罪,或由具簡易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定罪。

(3)即使與本條所訂罪行有關的兒童或少年人已經死亡,犯該罪的人,仍可循公訴程序予以定罪,或由具簡易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定罪。



https://www.lwb.gov.hk/blog/chi/post_28012018.htm


子爵府

積分: 10051


10#
發表於 22-9-28 16:29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大約10年前有個社工比咗以下資料我:
Below 8 cannot stay alone at home.
8-12 can stay home after school until dark.
13-16 can stay home until midnight.
佢話係社署嘅參考資料,當然要睇返實際情況,同埋小朋友嘅自理能力,因為法例只有疏忽照顧,冇獨留在家的。全部要case by case咁睇


伯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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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2-9-28 16:47 |只看該作者
D..D 發表於 22-9-28 15:48
我比較在意
個香港好似得番2個警察

奇在佢哋d 案件都係熟人做的 或者是有關連人士所為啊.


子爵府

積分: 14020


12#
發表於 22-9-28 17:10 |只看該作者
謙仔媽咪 發表於 22-9-28 16:29
大約10年前有個社工比咗以下資料我:
Below 8 cannot stay alone at home.
8-12 can stay home after scho ...

呢個指引合理


男爵府

積分: 7067


13#
發表於 22-9-28 17:46 |只看該作者
謙仔媽咪 發表於 22-9-28 16:29
大約10年前有個社工比咗以下資料我:
Below 8 cannot stay alone at home.
8-12 can stay home after scho ...

非常合理


珍珠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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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2-9-28 17:5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BK仲係好舊觀念,覺得總之留個16歲以下在家,仲要係中學生就係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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