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全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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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

積分: 3990


1#
發表於 24-3-3 08:24 |只看該作者
請問如果月薪$10,000
工作時間-星期一、三、五(9小時)
-星期二、四、六(4.5小時)
如需要請假應該點樣計法?
謝謝(emoji)


別墅

積分: 857


2#
發表於 24-5-2 20:12 |只看該作者
yan513 發表於 24-3-3 08:24
請問如果月薪$10,000
工作時間-星期一、三、五(9小時)
-星期二、四、六(4.5小時)


你意思係星期一,三,五總共返 9 小時,二,四,六總共返 4.5 小時?如果咁樣應該請假就應該忯無薪。

根據勞工法例,一星期返最少 18 小時叫做連續性合約,先可以享有勞工法例所講既有薪年假,點請假以僱員合約為準,無合約就要跟勞工法例,即係第一年 7 日,之後每年加一日,上限 14 日,並且要做夠 1 年先可以請假,否則無薪假。

點樣請假最好問返公司,間間公司都唔同,有 d 過試用期就請得,有 d 要做夠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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