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遲到,仲話要投訴
威院主管自訂遲到罰則
■王小姐不滿部門主管自訂遲到罰則,對她構成極大的心理壓力。
【本報訊】打工仔最怕上司「揸住雞毛當令箭」。在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任辦公室助理的資深員工,投訴部門高級經理自訂遲到罰則,7月起員工若累積遲到五次,便會收到守時提示通知書,六個月內累積七封提示信便會收到口頭警告。工會指,未聞其他部門有相關罰則,批評主管自把自為玩針對。員工則擔心提示信影響日後調職,合約工更可能隨時飯碗不保。
員工憂影響表現評分
在威院中央醫療紀錄室任辦公室助理的王小姐表示,部門2010年起推出內部守則,規定員工若在同一個月份內遲到六次便收到提示通知書,累積七封通知書會被口頭警告,遲到紀錄每月重新計算,不會帶到下個月。她居於天水圍,試過因交通問題遲到而收到通知書,「遲到一分鐘都收到信」,即使向上司提交巴士壞車書面證明,也不得要領,「搞到壓力好大,要搵心理醫生,員工擔心收到通知書會影響工作表現評分,影響申請調職」。
王小姐曾向人力資源部投訴,但上司變本加厲,下月起將收緊罰則,員工遲到五次便收到提示通知書,遲到紀錄更會累積六個月,「唔再係逐月逐月清」。醫管局職工總會組織幹事吳冠君表示,從未聽聞醫管局其他部門有類似罰則,不少合約工都擔心收到提示信會影響續約。醫管局表示,部門可因應其工作及實際運作需要,自行決定就員工較輕微不當行為作出紀律行動,員工如不滿,可向人力資源部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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