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八婆仔@ 於 14-08-15 發表
「你睇到就得嘞任何超過100ml就算未滿液體嗰度有張相的....睇到嗎? 冇一個係吉架....」
其實我唔係好明你講咩????不過「香港國際機場實施的手提行李規則」明明寫得好清楚....
任何容量大於100毫升的容器,就算未裝滿液體,凝膠或噴霧類物品,亦不會接納
我理解張相係比一D想帶少於100ML液體上機人士作PACKING時參考.....
你成日都過到海關,是你好彩,不是呢個行為合理;正如你紅燈過馬路,無比人捉,唔代表呢個行為係合法,只係你好彩....
你問我試過未?我唔會試,因為我會遵守民航守則的
你明就明.....你睇到就睇喇....
公主病港狗
發表於 1 小時前
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包括:
這些物品必須盛放在容量不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並與其他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一併放在容量不超過一公升的可重複密封透明膠袋,否則不能通過保安檢查站。
為免引起不便,旅客可在通過保安檢查站後在禁區商店購買水或其他飲料。航程中航空公司也有水供應。
這類物品會全部棄置。為方便保安檢查,並避免不必要地在保安檢查站棄置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乘客應把無需在航機上使用的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放入寄艙行李。
75. 新規定是否適用於寄艙行李內的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不是。新規定只適用於手提行李。
76. 這些可重複密封的透明膠袋的形狀或大小,有否任何具體規定?沒有。在已實施有關措施的地區,如美國和歐盟,最常用的膠袋尺碼 為 20 厘米乘20 厘米(8 吋乘8 吋)。
77. 除上述 (8 吋乘8 吋)膠袋外,可否使用其他膠袋?只要膠袋是透明,可重複密封,而容量又不超過一公升的,均可使用。
78. 哪裏可以找到符合規定大小的可重複密封透明膠袋?這類膠袋一般可在超級市場和家居用品店購買到。
79. 盛載在可重複密封透明塑膠袋內的容器有否數量限制?沒有。不過,每個容器的容量不得超過 100 毫升;全數容器放進可重複密封透明膠袋後,不應顯得擠迫。一般來說,一個一公升膠袋可盛載五個100 毫升容器。
那些未能放進可重複密封透明膠袋的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和其容器,或載有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和其容器的容量超過100 毫升,須在保安檢查站棄掉。
不需要。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可貯存在任何容量不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內。
81. 容器是否需要透明?不需要。
82. 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可否盛載在容量超過100 毫升的容器?載有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的容器如超過 100 毫升,不可放在手提行李。如要攜帶有關物品,必須放在寄艙行李內,並遵守危險品規例。
83. 通過保安檢查時可否攜帶空的容器?可以。任何空的容器,不論容量,皆可攜進保安檢查站。
84. 藥物可獲得甚麼豁免?液體、凝膠和噴霧狀藥物,包括中藥、在藥房購買的 「成藥」 如 咳 藥水 或隱型眼鏡藥水等可獲豁免遵從 100 毫升的規定。有關的液體、凝膠和噴霧狀藥物需盛載在容量超過100 毫升的容器內,並向保安檢查人員出示,以便進行X 光檢查。旅客可能需要出示有關藥物的證明,例如醫生信、處方證明或印有乘客姓名的藥物標籤。為方便保安檢查,旅客可把所有不超過100 毫升的液體、凝膠和噴霧狀藥物,與其他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一併放在一公升透明膠袋內。那些無需在航機上服用的液體、凝膠和噴霧狀藥物應放入寄艙行李。
85. 嬰兒奶/果汁/食品可獲得甚麼豁免?嬰兒奶、果汁、已消毒的飲用水和凝膠狀食品可獲豁免遵從 100 毫升的規定。旅客可攜帶足夠供嬰兒在航機上食用的數量登機。如有關物品的容器容量超過100 毫升,需向保安檢查人員出示,以進行X 光檢查。通過保安檢查站時,同行嬰兒須在場。為方便保安檢查,那些無需在航機上食用的嬰兒奶、果汁、已消毒的飲用水和凝膠狀食品,應放入寄艙行李。
86. 我 是 以母乳 餵哺 嬰兒 的母親 ,但我的孩子不會與我同行。我 所 攜帶 的母乳可否獲得豁免?可以。在沒有嬰兒 同行的情況下 , 以母乳 餵哺 嬰兒 的母親 所 攜帶 的母乳 可獲豁免遵從 100 毫升的規定。為方便保安檢查,在檢查站進行X光檢查時,你應將這些獲豁免物品與其他物品分開交予保安人員檢查。
87. 嬰兒配方奶粉有否任何限制?嬰兒配方奶粉不屬液體,凝膠或噴霧狀物品,不受新規定限制。
88. 在香港國際機場購買的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可否帶上離港航機?可以。旅客通過香港國際機場保安檢查站後,可在機場禁區商店購買液體、凝膠和噴霧類商品,然後帶上離港航班。不過,如乘客須在下一停站機場轉機,應向航空公司查詢有關當地攜帶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的規定。
89. 在香港國際機場轉機的旅客如攜帶在其他機場或航機上購買的液體、凝膠和噴霧類商品,可否通過香港國際機場的轉機保安檢查站?可以,只要這些物品存放在容量不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並與其他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一併放在容量不超過一公升的可重複密封透明膠袋內。
如液體、凝膠和噴霧類商品的容量超過100 毫升,必須符合下述規定,而檢查結果令人滿意,方可通過香港國際機場的保安檢查站:
所購買的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必須包裝在密封的防干擾塑膠袋中,並展示有關證明,顯示商品是在旅程當日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