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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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宮

積分: 53912


201#
發表於 17-2-5 21:12 |只看該作者
祝福樓主。

照你講,情况係恶劣。分開係慘,但得到幸福的機會,應該比留低高。


大宅

積分: 3392


202#
發表於 17-2-6 02:01 |只看該作者
應唔應該分居要問清楚你自己,因為結果最後係自己承擔,未搞得清楚件事同未知自己想點內都唔好有BB,如果有任何變數件事會比較容易d決定同解決


大宅

積分: 3175


203#
發表於 17-2-6 06:00 |只看該作者
我有親戚又係結左婚幾個月定半年左右就發現老公同個ex偷食,即刻同佢分居,而家佢生活得好開心,又搵到個對佢好好嘅男朋友。樓主加油!支持你嘅選擇,你值得擁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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