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tfish 發表於 21-8-4 10:07
如题謝謝
原則上,消費券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
- 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
- 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 教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
-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 兌換現金
*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領取的消費券不能用於上述用途;而八達通則不會將有關交易計算入「合資格消費」的累積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