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做過,當時廿零歲,日頭一份正職,夜晚part time ,喺旺角啲埸,所以冇大富豪嗰啲高級,晚晚兩三點先收工,第二日又返工維持左兩年,兩年間見盡好多男人,我係金魚,唔出街,只陪飲,因為咩原因做我唔講,總之唔係我意願,係我黑暗時期,最初小姐會入去二十至三十分鐘試鐘,客人啱嘅就A 鐘留低到埋單,A 鐘先搵到多錢,如果每晚只係散鐘票,就搵好少,係可以堅持不賣身,有好多客人真係上去搵人陪飲,當然一定係飲得先啦,十幾年過去,我而家係一子之母,從良左,但唔係嫁有錢人
A 鐘即係大鐘,客人試完鐘滿意你表現可以留低到佢埋單,如果客人坐足成晚,你留足成晚,都有成千蚊一晚,夜總會至少都要兩個鐘,如果客人唔滿意換小姐,你得二十至三十分鐘錢,拆返八十幾至一百左右(十幾年前),所以你要盡力令客人留低你,另外,有啲客係大班啲熟客,通常坐咩女都有所謂,一個大班以下會睇住自己啲女,所以拍到多客大班又會搵多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