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kwhkwh 於 23-7-11 09:37 編輯
1/f: 一直跟之前的「離婚同意書內容」,比贍養費,比個小孩我。。
5/f: 我又好似無咩得著!至少現在的安穩可能會失去
你哋一直咁生活,可唔可以看作男方其實俾緊信心你,大家係可以好好傾/履行責任。當然如果5年後的今日你想修訂內容,又要重新傾。講到尾你想要乜得著?你既然覺得冇so, 唔攪,又唔抵得人地重新出發。做左人阿媽,處事要成熟。
喇又真係老實,公道些,婚姻爛左,唔可以只怪哂男既,一隻手永遠拍沒響,分分鐘在男方眼中,可能等緊女方清呢pat蘇州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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