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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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府

積分: 7807


41#
發表於 24-2-14 13:42 |只看該作者
呢啲案就算報警都拉唔到人㗎啦,個保安自己硬食啦 !


侯爵府

積分: 23586


42#
發表於 24-2-14 16:10 |只看該作者
cute主席 發表於 24-2-14 10:09
D狗主佢地會話細狗唔怕..
我嗰邊都有一個..投訴好次..房署都唔理..

我自己養狗,保障自己,保障隻狗,保障其他人


伯爵府

積分: 17095


43#
發表於 24-2-14 16:29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呢個狗主太衰格,狗仔咬咗人不顧而去,仲唔講俾保安知狗仔打咗咩針


男爵府

積分: 9642


44#
發表於 24-2-14 16:30 |只看該作者
細狗先惡,唐狗好少叫


翡翠宮

積分: 93197


45#
發表於 24-2-14 18:1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啲人不知所謂,自己隻狗咬親人點可以不顧而去?
<a href="http://lilypie.com/"><img src="http://lilypie.com/pic/2010/02/26/jFSJ.jpg" width="100" height="80" border="0" alt="Lilypie - Personal picture" /><img src="http://lb4f.lilypie.com/eb6op8.png" width="400" height="80" border="0" alt="Lilypie Fourth Birthday tickers" /></a>


瑪瑙宮

積分: 131930


46#
發表於 24-2-14 18:41 |只看該作者
20170101 發表於 24-2-14 09:09
有片|將軍澳女保安遭狗咬傷 狗主不顧而去 傷者轟:有責任道歉

边个屋苑


侯爵府

積分: 22746


47#
發表於 24-2-14 19:03 |只看該作者
20170101 發表於 24-2-14 09:09
有片|將軍澳女保安遭狗咬傷 狗主不顧而去 傷者轟:有責任道歉

要揾到狗主如果唔係要打狂犬針.


大宅

積分: 2507


48#
發表於 24-2-14 20:01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好多人放狗都唔用狗繩,有次買完野行返去,個工人係到玩電話又放狗,行過隻狗之後突然隻狗好大聲吠好有想攻擊果種聲,然後開始跑追向我,嚇到我死,好在個工人聽到佢吠喝佢返黎先無咬到我。。。


男爵府

積分: 8874


49#
發表於 24-2-14 20:13 |只看該作者
支持報警


伯爵府

積分: 16127


50#
發表於 24-2-14 20:19 |只看該作者
呢啲不顧而去的賤狗主,係本周全城網上圍攻的喪德敗行衰人,不幸中之幸係有CCTV,否則又出嚟屈受害者撩佢隻狗


伯爵府

積分: 16127


51#
發表於 24-2-14 20:20 |只看該作者
支持報警,等啲衰人出入都提心吊膽


水晶宮

積分: 68345


52#
發表於 24-2-14 20:31 |只看該作者
chadtanner 發表於 24-2-14 20:20
支持報警,等啲衰人出入都提心吊膽



大宅

積分: 1980

2024年龍年勳章 虎到金來勳章


53#
發表於 24-2-14 20:36 |只看該作者
我附近多人養狗,以我所見嘅係十個狗主都係得一、兩個有用狗繩拖狗,絕大部份都係尤得隻狗自己走


珍珠宮

積分: 38177


54#
發表於 24-2-14 20:37 |只看該作者
tutik 發表於 24-2-14 11:42
都賤㗎,因為佢走咗去冇話畀人聽隻狗有冇打齊針包括瘋狗針,咁個保安入院要打多好多支針。
...

佢呢個舉動,簡直係賤上加賤。


珍珠宮

積分: 36268

2024年龍年勳章


55#
發表於 24-2-14 20:42 |只看該作者
咬到小朋友,就大件事。


伯爵府

積分: 17569

醒目開學勳章 畀面勳章


56#
發表於 24-2-14 20:47 |只看該作者
rc051110 發表於 24-2-14 13:27
7年前架wo!

勁喎
睇到新聞係今年,個帖用舊帖再編輯


侯爵府

積分: 21575


57#
發表於 24-2-14 20:5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Prosperous 於 24-2-14 20:51 編輯
D..D 發表於 24-2-14 10:47
政府應要狗主帶狗去公眾地方
強制牽束狗帶
強制,強制,強制

一向都有法例要求加主要用狗帶! 違者最高罰款 10,000 (非危險狗隻) 或 25,000 及監禁 3 個月 (危險狗隻, 即大狗) !

https://familyclic.hk/zh/category/topics/daily-lives-legal-issues/laws-relating-to-pets/


狗主有責任確保自己的犬隻在其控制範圍之內。根據 《狂犬病條例》 第23條 ,任何大小的狗隻,若要在公眾地方(郊野公園和海中游泳時除外)出現,必須要繫上狗帶或以其他方式受控。假若狗隻重20公斤或以上(大型狗隻),任何人如果沒有為牠綁上長度不逾2米的狗帶,或以不多於1.5米長的狗帶將牠綁在固定物處,即屬犯法( 第167D章《危險狗隻規例》 第9(3)條 )。


狗隻束上狗帶的方式,以不構成公共威脅或對其他犬隻與動物造成危險為原則。在郊野公園或在大海中游泳的狗,則毋須一定要繫上狗帶( 《危險狗隻規例》 第9(2)條 )。若飼養的大型犬隻未能有效受控或繫上合適的狗帶,狗主將觸犯法例,可被罰款25,000元或監禁3個月( 《危險狗隻規例》 第9(3)條 )。



大宅

積分: 1944


58#
發表於 24-2-14 20:55 |只看該作者
主人好有問題


大宅

積分: 4474


59#
發表於 24-2-14 21:17 |只看該作者
goldpiglet 發表於 24-2-14 10:06
受傷保安員被狗咬後因擔心狗隻的衛生及健康問題,已立即向對方查問:「(隻狗)有冇打針?」惟對方毫無回應 ...


一定要定罪!


大宅

積分: 1860

2024年龍年勳章 2024勳章


60#
發表於 24-2-14 21:20 |只看該作者
保安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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