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my005 於 24-4-25 23:35 編輯
究竟我是誰 發表於 24-4-25 21:45
但之後無報警,而再去揾第三者,亦係之後指證冤案主角嘅人。呢單案疑點重重,其實唔應該咁快定罪,況且唔 ...
當認定有人能隻手遮天既,而嗰個偵探係專屈華人既,當時街坊既口供係在警方威嚇下而改成既,咁其實仲有咩好討論?
雖然我都相信嗰個年代有唔好既警察,但一直有「懸案」存在,有啲案都係破唔到架,點解要搵一個無辜既人去老屈?是否有人好大喜功一定要破案?但若萬一拆穿左會好大鑊架喎,甘受咁大既風險?各人既真實口供等等,係唔係已搵唔到?點解呢單法庭唔批上訴?究竟當中有無資料我地唔知既,又或散失左?
而家既然矛頭指向左某一人,而又有人提出當時疑人身處外地,咁查下佢當時身在何方,就係最好既明証。我相信証據唔會講大話。
當然就算証明到當時個細路唔係兇手,都未必表示到呢單係定唔係冤案既。
所以在無更多既資料參考下,我對此案暫且唔作評論先。我只係指出女士開門見疑而不入係合理既。
我反而希望翁小姐再查下姐妹巨鑽劫案,個犯人好似仍在生坐緊監既。翁小姐都曾認為此案有可疑。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是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 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成為一個獨立的分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