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家長教師會聯會 [簡稱(聯會)] 的角色和效能:
..
聯會是一個地方團體,由各地區的家長教師會自發組成。會章亦由
各聯會自行訂立。
會員
i)
本校就讀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均可申請為家長會員ii)
本校現任校長及副校長均為當然會員iii)
本校現任教師均為教師會員家長會員有選舉及被選幹事的權利,以及在有權出席的會議中享有
投票權。「幹事會」由十二名幹事組成,其中八名家長會員,四名教師會員。
家長會員經「會員大會」一人一票不記名方式投票推選加入幹事會。
學校應於舉行周年會員大會前,推選四名教師會員加入幹事會,並
在「會員大會」上確認。
新、舊「幹事會」應於「周年會員大會」之後,盡快聯合舉行首次
會議,及確定各選任幹事在新一屆幹事會的職責﹕
主席(家長會員)
副主席(家長會員)
秘書(家長會員)
助理秘書(教師會員)
司庫(家長會員)
助理司庫(教師會員)
康樂及福利(
2位家長會員)聯絡(2位家長會員和2位教師會員)